2006年6月6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眼红赌头发财 设赌抽头放贷
沈赋

  曾3次因参赌被警方治安处罚的吴明祥,从他人设赌中获得灵感,遂摇身一变成了赌头,但第一次尝试就被民警逮住。近日,吴明祥及其同伙叶胜利被湖州南浔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。
  2005年6月21日,吴明祥在帮助他人联系赌博场地,且向赌徒放贷中获得了暴利4000余元。眼见做赌头如此来钱,吴明祥就打算自己干,并马上付诸行动。第二天中午,吴明祥与叶胜利商议设赌,采取联系赌博场地、提供赌博工具、组织参赌人员及雇佣专门人员“望风”等,向赌徒抽头、放贷,获取非法利益。当日下午,吴明祥就联系了南浔镇某村某户做赌场,两人自己出面并委托他人组织了10余人聚赌。吴明祥、叶胜利先后向赌徒抽头、放贷获利达5000余元。当日下午,闻讯而来的民警将他们当场抓获,并查获赌资及非法获利款6万余元。